2015-2016學年度北加州中文學校聯合會海華獎學金

申請資格:
(一) 在2015-2016學年度,就讀本聯合會會員學校和就讀於公私立高中十二年級(審核委員會將優先考慮)或十一年級的學生。
(二) 已就讀海外中文學校滿六年以上。
(三) 未曾領取過海華奬學金。
評審標準:
以中文學校學業成績,美制高中學業成績,華人社區及文化活動表現,教師推薦信及學生親筆中文短文。
申請截止日期:
請四月二十五日以前 (以郵戳為憑) 將申請表格及所列必備與輔助條件等文件,和中文學校就讀年份表寄交獎學金審核委員會。
申請表格:
北加州中文學校聯合會海華獎學金